怎麼我總不是個討喜的人
很討厭的樣子

也許我真是一個不擅長與人相處
過於親近的那種

親近的時候
關懷性地反射思想使得顧慮過多
然後就會變成令人討厭那種模樣


自責得不知道怎麼辦好
怎麼辦好


* * *

今天在書店的時候
那一篇文章 讓我
可能又只為了不到一千五百字花了兩英鎊
但非常樂意

是對自己無法交代的再見
還是時常收到未完成的遇見

記不起有一年那人與我說著在一起的故事
而在一起再見不再在一起
不記得那一年另個人與我說心動的想與我在一起
而從來談不上會在一起

不對時間愛得用力給不對的人
被遺忘在抽屜的最深處最深處
幾乎看不見地在裡頭斑駁遍遍

忘不了的事情太多
記不得得事情太少
記起的滿是不愛了的證據
於是那些記憶算得了什麼


乾脆就去吃菸草吸尼古丁
那只不過是替派大星拍過照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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