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性精神官能症簡稱強迫症,
是屬於焦慮症的一種。
罹患強迫症的人會陷入一種無意義、
且令人沮喪的重複的想法與行為當中,
但是一直無法擺脫它。
強迫症的表現可以自輕微到嚴重,
但是假使症狀嚴重而不治療,
可能摧毀一個人的工作能力,
或在學校的表現,甚至連在家中的日常生活都有問題。

強迫性格又稱完美性格是自小到大都會有以下的特質:
1.過度小心謹慎。
2.凡事過於專注於細節、規則、順序等。
3.高度責任感、常自責。
4.完美主義。
5.僵化與固執,無法應付環境突然的改變。


強迫性思考:
強迫性思考是一種不想要、
侵入性的想法、衝動、或影像。
通常患者感受到的是討厭的、無意義的、
無法接受的、很難擺脫的。
引發強迫性思考的刺激因素很廣泛。
當強迫性思考出現時,
隨之而來的是不舒服的感受和焦慮,
讓人有一股衝動想去「中和」它。
中和可以是外顯的行為,
例如強迫性洗手或檢查等;
也可以是內隱的心靈活動,
例如當強迫思考出現時運用其他的想法來對抗它,不讓它出現。
病人通常覺得強迫性思考的內容不是自己想要的,也很難控制。
一個很重要的特徵,
就是強迫症的患者都會覺得他們的強迫性思考或強迫性行為是無意義的或超過的。

強迫性行為:
在強迫性思考之後,
跟隨而來的就是強迫性行為。
強迫性行為可以是重複的行為(如洗手、排序、檢查)
或心智活動(如祈禱、計數、重複默念字句)。
假如不做強迫性行為焦慮則會增高,
當做了強迫性行為之後可以暫時降低焦慮,
但是也因此而不斷地強化個案去執行強迫性行為的動機。
有時患者會「抗拒」做強迫性行為,
抗拒越大就越健康。
患者有時會有「逃避行為」,
尤其當某些情境足以引發強迫性思考與行為時,
越是逃避強迫症越嚴重。

一、 再確認
二、 再歸因
三、 轉移注意力
四、 再評價

把強迫症具體化
當他是一個人
告訴自己:
那不是我真正想做
而是有人強迫我做
然後不必對"他"作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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