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美,就註定會繼續痛。

我把記號都只放在右邊的原因,
是想體會那形式上整體又不完整的另一半。
從來無法完整,又有何不去好好體現只有的一半。


我想都是因為自私,這是結論。




***

「自己可能會在什麼時候,對什麼人,

造成不可挽回的深深傷害。



人類在某些情況下是:
只要這個人存在,
就足以對某人造成傷害。」

這些在之前或許已經多少可以理解,
然而最近突然深切的感受到些什麼。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novo20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