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想為什麼
有些人喜歡一個人的時候會把自己弄
幾近對方的樣子

是因為想變成喜歡對方的樣子
可是沒變好,乾脆突變成對方
同性之間尤其容易失誤的樣子

以前有一個喜歡我的女生
塑造了另個類似我的外觀

認識我認識熟悉我熟悉
於我愛的男孩都不自覺
當下看不見那些包括過程
去喜歡上的感情 其實極度稚氣
後悔不適合被說出口但卻很真實

我想我一點都不應該去得到幸福
最後我傷害了很愛我的那位男孩
是我長大之後懂得愛去愛的男孩

這是很討人厭的字
但 是我的向前才有我的現在

對號入座的人也許發狂
但我都已經再也無法回去我一定要說
經過這麼久我必須說這是今天早上的醒來



這是我自己很自我的心裏表述
那麼 請原諒我這些狂言狂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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