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耽擱了。有點晚本以為要取消,
但她說你快點過來,我要給妳看一個東西。
見面的時候,她說妳眼睛怎麼那麼迷濛很累嗎?

其實挺喜歡迷濛的,有些東西的確讓人沉迷,
例如愛。再說著"請你打動我"。
充滿想像,不是嗎?

寫字給誰是一件非常開心的事情,
又讓那個誰能夠明白實在太美好。

好像如果文筆不錯的人,寫字為我,

我應該會很容易愛上他。

套句B說的,『沒辦法我就是戀字。』

更何況我會縫著100顆扣子甚至很會剪瀏海。

還會寫些字,怎麼可能不愛。

我們太清楚才華令人耽溺、
往後的往後甚至讓人眷戀。


今天最有趣的物件真的是:
「月經慢點來,我很想做愛。」

我覺得我好適合打這句話,
就像拍裸體照要時尚,大胸部就不適合那樣。

因此不管做愛是多麼直白的字眼,
也會有些人很適合說出來且不情色這樣。
例如,我。


我想我真的很喜歡陪妳抽菸,
全部的人裡面最最喜歡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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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o20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