掩蓋:
一個讓人斟酌的情境:戀人的舉棋不定
斟酌他究竟應將自己癡情掩蓋幾分
暴露多少自己的情慾 痛苦
總之自己"極度的情感"(內心的風暴)

要想完全掩飾感情是不可思議的:
這並不是因為人的主體太脆弱
而是因為感情從根本上就是給人看的
-----掩飾必然要被察覺------
我想讓你知道我對你瞒些什麼
(我必須同時讓他知道又不讓他知道)
我要讓你知道我不想流露我的感情
--這正是我要傳達給對方的信息--

譬如:
我曾經為了連對方都沒有意識到的事情暗自啜泣
那麼這是不可能察覺的
我帶上墨鏡遮住哭腫的雙眼
(以示否定的最好表示---模糊面容不讓人看清)
這番舉動的動機是用心良苦的

我想維持 斯多葛式的和"自我尊嚴"的道義上的優勢
同時
我又想引出對方關切的詢問 ( {妳這是怎麼啦?} )

既想當一個小孩又當一個成人
---我便下賭注 我便冒險
因為對這一副不常用的墨鏡
對方也許壓根兒就什麼也不問
事實上
對方也許看不出任何符號跡象

為了巧妙地暗示是我的怨艾
為了既能不說謊又能隱瞞真相
我要故意欲言又止
---我要恰到好處地運用我擁有的符號跡象---

關於內心焦灼憂慮的程度
我沒有說過什麼
內心平息後
我便能告慰自己
別人什麼也沒有察覺




Barthes說:
"我想弄明白"

人們總是想弄明白愛情究竟是怎麼回事?
"我想弄明白"的呼聲
其實仍是愛情的呼喚:
{我想弄明白 我想要人理解我 認識我 擁抱我}
{我想要有個人與我結伴}

這才是這個呼聲的真正涵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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