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在新買的書
簽上日期跟名字
並且一定要一買到抓到機會就劃上

如我留下任何有字跡的紙條信件一般
一定要留時間跟日期
追溯起來應該是從17歲開始吧
我想要讀見寫的信或者紙條末端留有時間
喜歡去回想那時候這個人寫這些字時的我在做什麼

這兩年買書癮又更重了些
可我真是非常樂意的呢

回想起來
去送誰書這件事情真是不常發生
(除了戀人)


記起有一年,H告訴我
因被喜歡的人贈書時留言
感到不自在那類

當時H說完過沒多久
我有送一本書給她呢
她的確是令我喜歡的朋友
不過那回我什麼也沒留的給了
或許是不想模糊焦點吧
只是純粹地想分享
不想那種喜歡被誤解成哪種的喜歡
至於後來演變成怎麼樣又是另一回事了
不過有時候純粹地想分享是沒有變的喲

這回送sheer時
不自覺還反應出該不該留言呢
會不會她不喜歡書本上被寫字
可想一想這兩者一點關係都沒有啊
於是非常輕鬆的寫下我想說的話

把自己喜歡的作者送給一個很喜歡的朋友
真是非常愉快的呢

that's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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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o20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