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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選擇離開的第三個冬天,

第一次的一個人冬季旅行 officially, 

結果在回來的當晚,我笨拙地按到重新設定鍵,

旅行的照片全部沒有了,

確實在灰色蘋果出現的剎那,我叫了一聲,

後來竟也就淡淡然的接上電腦叫回備份了,

手機恢復到12月1日的備份。

 

高中之後,因為某一次被同學誤刪了訊息,

那時,還是只能存著30封訊息的手機,

大學暑假從美國回來,剛換的新手機被偷走,

之後,便一直知道那些東西只是身外之物了。

後來花了比較多的時間寫日記,

書寫可能是頂住遺忘的一種方式吧。 

而科技真的是一個鈕就會一切就可以空白了。

我是寫字的人,從來都學不會用一個鈕去刪除。

 

讀著五年前23歲夏天的日記,

那時,還是一直寫著很難讀懂的詩的23歲,

我還是個小鬼頭,但卻有人愛著。

 

記得三年前,陪W一起去補托福,

半年後她去紐約,又半年後我去了倫敦。

某一次我們騎腳踏車聊天,

她和我說了「幸福基因」,說一定有這個東西的,

她是這樣堅定的相信。

那個時候,我們常常一起騎著腳踏車,

從師大騎到台大又騎回溫州街。

那是咖啡店還煙霧瀰漫的2008年吶。

兩個月前,她在紐約結婚,

兩個月前,我回到了台灣,

我的幸福基因,回到原點。

 

今天晚上回到家突然想起忘記買的東西,

明明下著毛毛雨,還是下樓去買,

知道要走10分鐘的路到康是美會確定買到要的東西,

但還是在樓下的7-11找了一下,經過全聯也找,

最終,還是走到康是美才買到。

其實答案都是確定的,路上的過程只是以為可以有對照的捷徑。

心都是沒有雜質奔過去的。

結果我的確還是太笨拙了。

 

五年後的28歲,我已經能夠寫著普通的白話文,

看起來好像是可以信任的年紀,於是也被人愛著。

是以為已經什麼秘密都沒有的28歲,卻反而讓人覺得神祕。

怎麼會變成這樣。

 

這一年,我最終失去平衡,

我知道好朋友一直在周圍,

但能夠任性屬於 "我的",終究只有家人和另一半。

所以,最後知道只有自己,必須去面對這些發生。

23歲的時候會食不下嚥,但28歲之後,

已經知道:好好吃飯,好好睡覺,才能好好思考,好好戀愛。

 

對我來說,另一半,牽手為什麼是牽手,

因為牽手是一件兩個人之間很重要的默契,

很確定、很絕對性的存在,是一種渴望在一起的心。

是神聖的。

 

兩年前今天的日記寫著:

「我會喜歡你,不管你有沒有女朋友;你要繼續喜歡我,就也不用客氣。

    發生過的會繼續發生過,只要意識到狀況可以處理,事情都是暫時的。」

 

我是懷抱著這樣的確定走過去牽手的。

我呀,非常笨拙地,曾經自以為為你搭了一個你要的世界。

 

 

 

***

《如果遇到》

 

如果遇到

在昨天,更早的昨天

在一首南傳的歌

你會走開,或停頓

遲疑

像車燈前的鹿,像現在

 

如果遇到在明天

明天的明天

你會懂或仍然矇懂

放逐與被放逐

雨滴從馬櫻丹的背脊摔下

在起風的路口

 

一生

許多世

如果遇到再一次遇到

你會不會記得

星星在眼睛潛泳

 

記得鄰街的樹

對掛的鏡子,它們遠遠

相看

永遠不能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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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vo2046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